天津的抵押政策一般是指拿大產權的房子做抵押,房產不存在有查封,不存在有異常,有房本。一般只能抵押出70%的額度值,一般100萬的房只能出70萬的額度。
一些小產權,公產房,等等不是私產的是沒有辦法進行抵押的,產權不明確的是不可以的。
一些房子偏遠的,面積小的,房齡老的,不好出售的房產,在抵押市場是不受歡迎的。
征信不好的,收入少,工作和企業經營情況不好的,基本上是不太受歡迎,一般會采取直接拒絕,有的銀行勉強接受,也會大幅度的提高利率。
只有那些征信沒有多少瑕疵,房產好的,才能真正的得到低利率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