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經濟快速發展的現代社會,房屋抵押貸款已經是很多需要資金周轉的客戶經常面對的一個話題!借款人通過貸款公司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業務緩解資金壓力,相對于銀行來說,風險較小,然而相對于借款人來說,省時、省力、審核通過率高,獲得貸款更有保障!
目前,仍然還是有許多首次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客戶在認知上存在一些誤區,就此天津助貸網為大家詳細解答:
誤區一:只有本人名下的房產才可申請辦理房屋抵押貸款。
很多借款人由于名下沒有房產,在需要資金周轉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業務是卻往往敬而遠之,可事實上,根據銀行政策規定,父母、親戚、朋友名下的房產,只要產權人同意即可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產權人年齡過大,可通過第三方抵押貸款的形式完成辦理!
誤區二:是否只要有房就可辦理?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有辦理嗎?
所申請抵押的房產必須是以取得產權證的大產權私產房,產權清晰明確,包括個人住宅、商鋪、公寓、別墅、已取得產權證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均可辦理;對于公產、軍產、企業產、購房合同銀行政策不支持辦理!
誤區三:辦理完房屋抵押貸款的房產還可以正常居住、出租、出售嗎?
很多人認為通過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形式緩解資金壓力,存在很大的風險!其實不然,對于辦理完房屋抵押貸款的房產,仍然可以正常居住、出租等,銀行并不留存房產證原件,只是蓋有抵押章,貸款還清之后,撤出抵押,重新換房本;對于出售的,只需結清剩余本金,不需支付剩余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