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等。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等。
4、擔保證明資料:抵押物權屬證明。提供其他輔助擔保方式的,還需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5、用途證明資料:用途為購車的:提交購車合同、認購意向書、定金收據、首付款收據等。用途為裝修的:提交所裝修房產產權證明及裝修合同、預付款收據等。用途為用于教育學資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類似證明資料。
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貸款的方法:1、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提供資料:⑴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⑵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⑶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⑷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⑸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⑹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3、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4、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5、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6、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貸后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延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延期由銀行決定。